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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法律援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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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援助是指在国家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的组织、指导和统一协调下,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合予减、免收费提供法律帮助,以保障实现其合法权益,完善国家司法公正机制,健全人权及社会保障机制的一项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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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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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事项属于规定的法律援助范围(需经诉讼或仲裁程序解决的案件应当已经立案);
(2)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确需获得法律援助;
(3)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
(4)住所地在本市或持有本市暂住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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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事项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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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的范围包括:
(1)刑事案件的代理和辩护;
(2)请求给付赡养费、抚育费的事项;
(3)除责任事故外,因公受伤害请求赔偿的法律事项;
(4)盲、聋、哑和其他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追索侵权赔偿的法律事项;
(5)请求国家赔偿的诉讼案件;
(6)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法律事项;
(7)需要予以公证的与公民个人人身、财产密切相关的法律事实与法律关系;
(8)其他确需法律援助的法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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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事项不能申请法律援助?
| 2004-5-8 |
下列案件或事项,法律援助中心不予提供法律援助:
(1)因申请人的过错责任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而引起的民事诉讼或刑事自诉案件;
(2)因申请人过错而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
(3)申请人提供不出涉讼案件的有关证据而且无法调查取证的案件;
(4)可由行政机关处理而不需通过诉讼程序的事务;
(5)申请人出具虚假证明骗取法律援助的;
(6)诉讼标的不足3000元的债权债务纠纷;
(7)其他经主管机关批准,法律援助中心对外声明不予受理的案件
| 2004-4-29 |
法律援助的形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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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主要采取以下形式:
(1)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
(2)民事、行政诉讼代理;
(3)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
(4)公证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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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援人享有哪些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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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援人享有下列权利:
(1)可以了解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活动的进展情况;
(2)有事实证明法律援助承办人员未适当履行职责的,可以要求更换承办人;
(3)可以申请有利害冲突的法律援助审批人员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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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援人应履行哪些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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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援人应履行下列义务:
(1)如实提供能证明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事实和相关材料及足以证明经济困难,确需减、免收法律服务费用的证明材料;
(2)给法律援助人员提供必要的合作;
(3)受援人因所需援助案件或事项的解决而获得较大利益时,应当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向法律援助中心支付全部或部分费用
| 2004-3-25 |
公民经济困难的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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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困难的标准是按本市县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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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昆山申请法律援助所需提供哪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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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昆山申请法律援助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住所地村委会(或居委会)的生活困难证明﹑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的相关证明。
| 2004-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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